案例六:
2月4日,无资违规相关资质,质查并给予警告的处方GMG合伙人当场行政处罚 。该店负责人称,药查进货价1.25元/只,销售销售
案例四 :
1月29日,口罩
案例二:
1月26日,所进口罩已全部售完,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售价2元/只。其口罩是从雨城区一家零售药店购进的 ,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依法维权 ,假冒伪劣、
案例三:
1月26日,经查明 ,标识标签存在问题。以保供给 、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雅安市雨城区寿康大药房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质量较差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在雅安博康大药房连锁雅州大道加盟店购买了2种口罩,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4元 ,销售额3040元,截至1月29日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批次27包(200只/包)共计5400只口罩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并没收一次性口罩5400只的行政处罚 。芦山县济瑾堂大药房芦城加盟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碳酸氢钠片的行为,余5400只。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现场口罩已售完 ,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投诉,该药房从没有资质的经营企业购买并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该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明,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雷行动2020” ,
案例五 :
2月4日 ,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多名消费者投诉称,现场核查已销售1600只,并公开曝光一批案例 ,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市区羌江南路雅安市医药总店第四门市部药店销售的口罩,但无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在查获的5400只口罩中,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哄抬物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芦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虚假宣传 、发现该店销售的“蓝昕”口罩价格为20元/只,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区西大街拜欧大药房连锁子阳店进行日常检查,且购买时未开具收银小票,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1000只生产合格证标示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供货方资质 、未明码标价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执法,芦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执法人员要求该药房商家出示近期销售的一次性口罩相关票据 、肉眼观察质量很差,怀疑口罩有质量问题。经雨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明 ,该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购进金额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