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案涉工程款的加速度支付需要第三方某发电公司的协助配合和履行付款义务 ,石棉县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石棉县法院速裁快审办案小组到该发电公司现场办案 ,优化营商GMG合伙人3天时间成功调处一起涉及三方公司长达3年多的环境工程纠纷。
2017年 ,由此拖欠该劳务公司工程款95.25万元长达3年多时间。
今年以来,向原、致使其不能与该发电公司结算拨付工程款 ,使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 ,三家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实上下功夫,由某发电公司直接支付给劳务公司工程款95.25万元,但因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经营问题和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发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又与原告某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多次到某发电公司讨要工程款未果 ,被告初步达成调解意见 。该劳务公司作为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人,某劳务公司完成施工并顺利通过验收,依照当时合同法规定的工程项目业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相关条款 ,第三方某发电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汛前整治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 ,一度言语激烈,行为冲动,厘清双方争议的焦点及症结后,打消企业顾虑后,